内容 |
我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三天(自2013年3月21-23日); 二、对体检有异常的考生,请从公示时间之日起,在3天内本人务必向县招考办递交复查或补检申请书,不交申请书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查或补检处理,最终视为放弃体检处理,不得入闱参加政审考核。 三、凡体检合格的考生(除2013届毕业的考生外),务必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和政审考核表交县招考办,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 四、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察局)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附: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名单详见:http://www.liping.gov.cn/info/2849/221642.htm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