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聘党工委办公室综合写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综合写作人员1名,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政治学、社会学专业; (四)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字写作经历。副省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专业不限制;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报名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聘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综合写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达不到拟聘用名额3倍的,所有考生不再进行笔试,直接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合格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2倍,则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以面试分数为总成绩)。依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范围: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录用 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28227637 中共坂田街道工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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