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岗位     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工会协理员1名、经济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懂普通话和粤语,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同等条件下,报考经济科工作人员如具有招商引资、引税及经济工作经验,并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报考综治办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中文和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号三楼)     联系人:蔡小姐 陈小姐    电话:81510871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失业证、计划生育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四、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     考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和体检合格证明。     六、待遇     1、试用期定为一个月;     2、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东漖街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科工作人员待遇面议)     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