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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是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宣传部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区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为进一步充实新闻记者队伍,加快我区新闻事业发展步伐,现需招聘合同记者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男性,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懂摄影技术可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外地报名者以邮戳为准),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13楼)。 3、报名方法: 报名时,请带齐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上上述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和本人彩色免冠小一寸正面近照2张,邮寄至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办公室或电子邮箱。 4、通过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后,直接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前来面试。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等情况,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考查应聘者的新闻采写能力。 五、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六个月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正式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63—3939055(联系人:黄主任) 邮箱:news3939055@21cn.com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13楼 邮编:511500 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 201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