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解决我区人才队伍断层、部分行业人才匮乏问题。根据《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经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万山区人才引进工作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引进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引进80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0人,其他学历人员70人。具体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 2、综合类职位限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3、教育类职位限“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师范大学(不含独立二级学院)、外省同类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卫生计生类职位限“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外省同类医学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5、职位要求属紧缺急需专业的,可面向省内外二本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引进。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本职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无违法犯罪行为。 4、引进的“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经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4月10日。 报名地点:4月8日贵州师范大学、4月9日贵阳医学院、4月10日贵州大学。 报名所需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及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职位要求专业是非紧缺急需专业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将予以取消或调减引进人数;职位要求专业是紧缺急需专业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如比例达不到1:2的,该职位将予以取消或调减引进人数;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引进的职位不受前述比例的限制。 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签订就业意向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不予引进,该职位依次递补。 4、体检 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引进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0人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多于10人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前1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末位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医院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该职位依次递补。 5、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和现实表现情况的考核,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成引进考核小组,开展政审考核等工作。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该职位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和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工作岗位。聘用时间自下文聘用之日算起。 五、待遇 聘期在五年以上、且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协议的急需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并发放每月生活补助。其标准为:(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奖励安家补助费5万元;并由财政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自引进之日起连续发放5年;(2) 属我区紧缺急需专业的“211”、“985”工程院校及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奖励安家补助费2万元。 引进人才五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工作;因个人原因,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工作的,须交纳违约金2万元,享受安家费补助的,应全额返还区财政奖励的安家补助费。其他相关待遇按照《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由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组成引进人才工作组负责具体引进工作。 (二)引进人员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凡符合本方案引进人员,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引进单位在报名过程中资格审查不严,或协助引进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人才工作人员与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3524715 监督电话:万山区纪委、监察局:0856-3521007 附件: 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计划表 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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