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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经济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4名的面试工作已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按程序完成,现将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参照:http://www.lg.gov.cn/web/GovOpen/article.aspx?artId=85674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请于当天8:00—9:00到达指定医院领取体检表) (二)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九人民医院(即龙岗中心医院)体检科(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龙岗段1228号) (三)体检程序 1、考生将《体检表》上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自备2寸彩照1张),然后到体检科交费(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2、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到体检科服务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1、凭身份证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医院指定部门,擅自将《体检表》带离医院者,体检无效。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请入围体检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咨询电话:28948203)。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