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应在面试日上午7:30前凭《准考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到候考室指定位置入座报到抽签。超过规定时间未到或未带齐以上证件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代表抽签确定本候考室对应面试考场号,考生抽签确定自己面试顺序并签名。考生所抽的签将作为进入考场的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去卫生间的,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不得与候考室以外的人接触、联系。 四、考生携带的资料、手提包等随身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进入考场前带离候考室,放置在考场外,面试结束后自行带走。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反映。 五、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考生面试时,由候考室监督员核对准考证及面试顺序签后将其引导进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考官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可能暴露个人身份的内容。如面试题目涉及介绍自己的简历时,也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 七、面试时间15分钟。 八、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离面试结束时间还有3分钟时,考场工作员将提醒考生。面试问题回答完毕后,请报告考官“回答完毕”。 九、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由考场工作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取得成绩单后立即离开考点。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请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