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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长顺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及人员:2013年3月28日,体检人数4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体检费用每人贰佰玖拾元正(¥290.00元),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人员须于当日上午7:40分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前往体检地点,并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均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含禁饮水)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 五、体检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4—682219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6822576(县纪委) 名单详见:http://www.gzcsx.gov.cn/web_qnrx/tzgg_1237_2991.html 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