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公开招聘简章 |
内容 | 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查员1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对在鼓浪屿景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日常巡查、文明劝导,督促改正;协助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开展执法工作,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遵守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景区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或能尽快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退伍军人、具有保安员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二)具体招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男性)(截至2013年3月30日)。 3.身高170mm以上。 4.能够适应夜班、轮班制度。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3年3月28日在厦门人才网发布。 2.报名方式: ⑴、报名电话:2068951联系人:小周 ⑵、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4月1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与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需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地址:鼓浪屿永春路89号一楼(鼓浪屿人民小学旁)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照,由鼓浪屿景区管理处指定医院集中体检。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劳动手续。 四、待遇 1、工资:年薪45000元左右(含社保、医保;不含服装等费用)。 2、单位提供集体宿舍。 厦门市鼓浪屿景区游览管理处 2013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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