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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8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详见:http://www.gzwd.gov.cn/art/2013/3/27/art_668_25037.html 公示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中共乌当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电话:0851—6402506 通讯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行政中心(邮编550018)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中共乌当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