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肇庆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是四会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市检察院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为了更好地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四会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会市行政中心东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左转四楼)。 (三)需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及在编在岗证明原件一份(由工作单位出具),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一张请自行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以制作准考证),并填写《四会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 四、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考试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必须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招考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四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366131(四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3268603(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四会市人民检察院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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