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苏州昆山市人保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职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学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2013年市人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附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条件。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开考。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根据成绩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3.录用。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8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前进中路305号底楼) 3.联系电话:57350071联系人高先生、沈小姐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照片4张; 5.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市人社局201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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