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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一)招录职位:文秘工作人员 (二)招录人数:1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信访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户籍限通州区(常住城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面试。按计划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人数不足经讨论后确定。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3、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4、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三、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后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实行劳务派遣。 2.待遇:上岗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务派遣政策发放,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人:朱向陌;联系电话:86512491。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