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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大埔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4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共三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局人事(秘)股(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 3、报名资料 (1)提交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已婚者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已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交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同时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及本人书面承诺(承诺于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考试前2天(即2013年4月25日下午)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3)考务费每人110元。 (4)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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