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赴院校招聘2013届紧缺专业博士生公告 | ||||||||||||||||||||||||||||||||||||||||||||||||
内容 |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学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三区三城”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将分别于2013年3月至7月择时赴国内有关院校直接招聘所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2)以第一作者发表有SCI、EI、SSCI收录论文;3)有发明专利; 3.应聘对象为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统招研究生,攻读学士、硕士、博士期间,修学专业方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之内,应聘者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4.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2013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一览表》; 5.身体健康。 二、招录专业 2013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和联系方式 1.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 2.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人事师资处:孙老师,联系电话:0512-69211630 电子邮箱:rsszc@siit.edu.cn 四、考核招录程序 1.报名。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递交学生报名材料。应届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面试。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公共类和专业技术知识类。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录用与工资待遇。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相关工资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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