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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及岗位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保障类汽车驾驶服务岗位。 二、基本条件 1、惠水县户籍,非农户口; 2、持有C1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 3、男性,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初中以上文化。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原退伍军人,经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者优先。 8、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和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地点:惠水县就业局 联系电话:6221375,联系人:卢正杨。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者进行驾车上路实际测试。 4、测试合格者进行体检。 5、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察。 6、考察合格者按有关省、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程序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长3年的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五、驾驶员相关待遇 1、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加班工资补助; 2、聘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六、聘用管理 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累计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合同期到期的。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