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恩施巴东县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
内容 |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我县尚有8个指标没有完成招聘,报经州人社局同意,拟补充专项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岗位计划详见《巴东县2013年度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纳入专项招聘的对象原则上为:教学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优秀毕业生;临床医生岗位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84年1月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条件《巴东县2013年度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部门、编办、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申报计划,设置条件。用人单位根据编制计划,设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2、发布招聘公告。在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上。在招聘时,还应在选定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3、组织现场招聘会。现场宣讲招聘工作政策、条件、程序。 4、应聘者投放个人简历。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掌握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5、组织面试。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6、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8、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三)补充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补充专项招聘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5月上旬结束。补充专项招聘高校为湖北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符合补充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补充招聘的往届毕业生请关注上述高校校园网的招聘信息。 附:巴东县2013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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