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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桥中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按照市、区出租屋管理员配备有关规定,经研究,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员6名,主要负责出租屋巡查、流动人员信息登记、税费征收及协助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清查、整规打假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口,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福利待遇 年总收入3.26万元(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25日(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桥中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红楼路169号)。 (三)报名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1753365。 (四)报名资料: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四、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根据电话通知到我街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荔湾区桥中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