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丽江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丽江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和及时配备第二住院大楼专业技术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公开招聘88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市人才市场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于规定时间在丽江市人才市场统一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自行组成考核(考试)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复试结束后,按复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编外人员与合同签订 符合聘用条件的编外人员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与其劳动者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理签证。合同期限分签一类管理的人员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如十年以后仍需续签者签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移交社保领取养老金。二类管理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每年签一次合同,并办理签证。如医院未续签合同,则合同到期(医院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自行解约。 五、编外人员社会保险 编外人员一经聘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一类管理的人员: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签订三年合同的只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继续续签合同者,从第四年的第一个月起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二类管理人员只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缴纳一金。以上人员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按照社保局有关规定缴纳。 六、编外人员劳动报酬 编外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一类管理人员:医院将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规定待遇,一年内参照见习期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一年后参照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绩效工资。二类管理的人员: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度经考核给予一定金额的绩效工资。 七、其他 1、编外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2、编外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假安排; 3、编外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8日(不包含星期六、星期天)。 2、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丽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88-5116184,邮编:674100。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九、考核时间 2013年5月10日上午初试,下午复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招聘单位对口联系的纪工委负责。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13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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