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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水城县看守所卫生所建设,需面向国有企事业医院在职在编职工中选调7名医务人员到水城县看守所卫生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水城县看守所卫生所的机构性质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水城县公安局。 二、选调人数及选调范围 1、选调人数:医生5人(其中女性1人)、护士2人(其中女1人),共7人; 2、选调范围:国有企事业医院在职在编职工或就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护士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以上资职; 2、国有企事业医院的在职在编职工; 3、就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报名及报名时限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从公告之日起,持相关手续到水城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办公楼四楼)报名,报名按1:1的比例,报满7人为止。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8733014、18286841234 五、调动手续办理 1、符合上述条件的医务人员,交调动申请到水城县公安局,经人资社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发给调动登记表,按《贵州省水城县干部职工调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属本市外国有企事业医院在职在编职工或就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采取引进人才方式引进(录用)。 特此公告 水城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