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河源市龙川县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补充教师,我县决定分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各学科高中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时间、地点另发公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201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广东省籍生源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师范类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 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 ③教师资格证; ④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 ⑤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 以上资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凭准考证当场考试。考试采用试讲课的方式,评分分为合格、不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试讲课内容为人教版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教材自备,课题自选(考生专业相对应学科),时间15分钟。考试成绩合格的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考察、公示 待考生回到龙川县报到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实施。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教师学校为龙川县第一中学、龙川县隆师中学(新办)、龙川县实验中学、龙川县田家炳中学、龙川县老隆中学,办学地点均在龙川县县城(老隆镇),其中龙川县第一中学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 龙川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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