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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衢州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柯人劳社〔201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招聘计划与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 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上街62号,区人力社保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80元(每门4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笔试结束后30分钟内改报。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二门。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70分,材料写作3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另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事项
    1、2013年柯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仍采用按职位招聘和按专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3、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考试时间为同一时间,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请考生报名时不要同时报考多个职位。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题型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
    因无法预计报名人数和考生资格审查需要的天数,现不能确定笔试的具体时间,请耐心等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会及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明确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笔试的时间、地点等,请随时关注区人力社保网。
    4、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
    5、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职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需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身份证(委托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户口簿(户籍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请考生注意,以上材料的装订请根据职位应聘条件装订,如本人报名的,则不必提供委托书;如对职称没有要求的,则不必提供职称证书;如户口要求不限的,则不必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要求复印“前后”二面。
    6、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后,进入柯城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根据所进入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人事代理指聘用后一年内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管,一年后其人事档案转交档案保管部门保存。
    7、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无关、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52110。
    10、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只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kcrlsb.com/)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258,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2013年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书(样本)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委托书(样本)》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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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6: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