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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镇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授权公开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规定,此次公开遴选面试工作授权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截止4月24日,各遴选单位已全部完成面试工作。经4月24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按照《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规定,此次参加面试的95名同志,均按照规定计算了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二、差额考察。按照《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开遴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前两名的同志进行差额考察”规定,有94名同志作为差额考察对象。(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遴选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组建干部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28日,5月3日各遴选单位将考察情况及党委(党组)拟任人选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 考察对象名单详见:http://www.gzqz.gov.cn/Html/2013_04_25/9586_9970_2013_04_25_83982.html 特此公告 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