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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 |
3名女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具有亲和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4)学前教育专科毕业或全日制大学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3-30岁左右。 |
(1)能全面、熟练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2)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最新发展动态,并应用于实践。(3)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能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相关科研工作,完成幼儿园制定的科研任务。 |
编制内录用;上海市户籍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