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促进法院科学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五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职位 (一)法官助理、书记员共4名(男性2名、女性2名); (二)网络管理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官助理、书记员需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录取),网络管理员需计算机相关专业(从事过网络管理和系统维护的优先录取);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龙都南路390号)五楼政治处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同时,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聘用名额。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法律专业测试法律基础常识、案例分析和法理论述等;计算机专业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软硬件的维护、应用软件知识等)。笔试于2013年5月10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室于2013年5月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公布。 3、笔试成绩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于2013年5月22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室于2013年5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公布。 2、在参加了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面试手续。未按指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计算机测试 1、计算机测试于2013年5月22日进行。法官助理、书记员主要测试打字速度,网络管理员主要测试与网络管理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计算机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测试标准由用人单位制定。 2、计算机成绩当场宣布,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于2013年5月27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地点以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我院将电话告知本人,考生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qyrsj.gov.cn)进行。 八、待遇 (一)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 (三)其它待遇按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监察室将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028)84862049。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028)84845201、(028)84875326。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1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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