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岗位 |
岗位 |
岗位等级 |
招聘 |
招聘条件要求 |
备注 |
名称 |
类别 |
名额 |
学历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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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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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 |
开县妇幼保健院 |
差额 |
临床护理 |
卫生类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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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 |
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差额 |
临床护理 |
卫生类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男性。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学历 |
主要从事精神病人护理工作 |
开县卫生局 |
开县中医院 |
差额 |
临床护理 |
卫生类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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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 |
开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护理管理 |
卫生类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护士资格,或具有5年及以上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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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 |
开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临床护理 |
卫生类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15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 注:1.考生在充分了解本职位表的同时一定要细读《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完全符合简单及拟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方可报名。 2.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