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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景组〔2013〕9号),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对年龄要求和部分岗位的选调要求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1、年龄要求:原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照科学的年龄计算方法,调整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2、县文化馆(岗位代码09),原要求“从事财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调整为“从事财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财务岗位工作(不含农村三资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