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绍兴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
内容 | 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和省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各招录职位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名单予以公告,并对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由“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笔试合格线如下: 临床医学56分;预防医学46分;医学影像学55分;医学检验学59分;护理学56分;中医学54分 二、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各招录职位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工作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公告规定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主体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地点: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职位);定向、委培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职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由他人代审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规定 1.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并提交书面放弃承诺书,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经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入围人员,并予以公告。 5月3日下午2:00―3:30在上虞市医学继教中心(原上虞市卫生进修学校)一楼会议室进行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入围对象)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5月6日在下列网站公布: 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yrc.org) 上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ysws.gov.cn/)。 市卫生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 1.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各招录职位笔试合格及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名单http://www.syrc.org/newsdetail.asp?id=931&smid=1&bgid=1 2.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虞 市 卫 生 局 201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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