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告 |
内容 |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局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职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专业: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条件 1.具有番禺户籍; 2.大专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年限计算以2013年5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4.具体要求以《番禺区司法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7日上午9:00时至5月24日下午17:00时,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 (四)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3. 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4. 打印《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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