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郴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编外文秘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工会工作;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职位与报考条件 (一)文秘工作人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35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有从事文秘工作二年以上的经历。 (二)计算机工作人员 1、具有计算机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35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的经历。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总工会组宣部(市人民东路26号)。 3、报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或直接从郴州工会网上下载,需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须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6、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735-2223556。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市总工会电话通知及《郴州工会网》公告为准。笔试科目内容为公文写作。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能力,受奖惩情况等。 (六)初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拟定选聘人选。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在郴州工会网公示7天。 (八)监督 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监督,市总工会纪检组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35-2252431。 (九)待遇 选聘人员待遇参照郴州市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选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本《简章》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郴州市总工会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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