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二、 选调对象资格条件中
 3、织金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师除外)在编符合条件的正式干部身份;
 调整为织金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师、医务人员除外)在职在编符合条件的正式干部身份。
 5、年龄在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前,以干部档案为依据)以下;
 调整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为依据)。
 
 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