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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二、 选调对象资格条件中 3、织金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师除外)在编符合条件的正式干部身份; 调整为织金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师、医务人员除外)在职在编符合条件的正式干部身份。 5、年龄在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前,以干部档案为依据)以下; 调整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为依据)。 织金县殡葬管理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