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江门市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副主任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精神,现就江门市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副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江门市工人文化宫是经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教育培训和各种文娱活动,为职工文化活动提供场所。 二、招聘岗位名称和人数 江门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职员)1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搞好文化宫日常管理,认真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好主任的助手; 2、尊重上级,依靠职工,认真地开展各项工作,拓展业务范围,争取全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3、主任外出公干时,代理行使主任职责; 4、根据职权审核分管部门的批示、批复等有关文件; 5、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切实抓好职工队伍的思想和文化素质的建设; 6、关心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学历(管理类专业); 2、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者在技术工三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是2013年4月30日); 4、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5、户籍在蓬江区、江海区。 (三)报名须知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岗位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录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至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共3个工作日,报名地点:江门市总工会五楼人事工作部(江门市广新路9号),咨询电话:0750-3276250。有意者上网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书证件及有关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还需提交1吋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设定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者现场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2。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少于2人的,暂停本次招聘,并由市人社局发布暂停招聘声明。 五、考试 考试为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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