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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以及《乐山市农业局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局组织进行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282),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5月14日至5月22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农业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2413705、2413709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