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温州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监协管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人员调整,现公开向社会招聘5名安监协管员(分配到镇安监所等单位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平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平阳县)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5.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专业或研究生学历学位给予笔试成绩5%的加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二(原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咨询电话:63882961,联系人:陈丽娟。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点报名点,填写《安监协管员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写作,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考书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取1:2比例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四)试用期2个月。 四、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1.试用期考察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所需镇安监所等单位工作。201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应凭毕业证书签合同,若到期未有毕业证书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的年工资福利(保险)不低于30000元。 3.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镇安监所具体负责,考核由县安监局统一实施。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安监局。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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