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 |
内容 | 一、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2013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未参加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的考生一律不予网上审核。 (三)报考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到网上查看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到招考简章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二、现场目测、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0日——5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敬告:请尽量于5月26日以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初审。若目测初审不合格,以便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二)地点:原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德城区东方红西路315号)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东行过路口5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5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 纵跳摸高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 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等测试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考生视力进行检测。但考生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的报考职位,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060、061、071、072、078、079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由毕业院校(系)出具的相应学士学位的证明(如报考060职位的考生需提交取得法学、经济学、文学、哲学、历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须于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择业期内毕业生无须提交)。 考生也可通过关注德州公安政务微信(搜索微信公众账号dzga11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和咨询相关信息。 德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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