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宁波余姚梨洲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到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 文秘、安全生产监管、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管理、工业经贸职位工作人员各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单位中层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从事选调职位相关工作满1年。 (五)现单位工作满两年。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八)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5月28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梨洲街道组织办304室,联系电话:6276603。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以及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梨洲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法律、市场经济、管理等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加分: 1、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2、2007年以来获市级以上综合性先进个人等荣誉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4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闱面试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实施面试3天前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面试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选调职位报名人数均未超过选调指标的5倍,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考试成绩不带入录用环节),并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人岗适应程度以及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该岗位选调名额。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5月3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 (二)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调动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 (四)本公告由梨洲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余姚市梨洲街道党工委 2013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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