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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经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确定,本次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请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卫生局、人社局。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面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附件: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笔试成绩表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qdhrss.gov.cn/rsj/37/149/194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