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吉林师范大学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学院: 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其目的是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继续开展“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在我校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生先到县镇(包括实施“特岗计划”的设岗县,下同)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三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第四年到我校脱产集中1年学习,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 (二)吉林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 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 受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 截止至报名时间审核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全校计划招生1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签约人数按统一比例计算。 (二)招生专业如下表: 四、推荐学校和培养学校 均为吉林师范大学。 五、县及以下农村学校名单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见2016年吉林省实施“硕师计划”县需求情况表(9月17日前后在我校研究生部网公布)。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5日8:00-16:00,报名地点:各学院学工办。 报名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二、报名条件”中各项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学工办报名登记,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推荐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交学工办;下载填写《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聘任协议书》4份(以下简称《聘任协议书》)(见附件2),由学院加盖公章,自行保存,签约时需携带。 注:1. 《报名推荐表》中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证件号码、性别信息必须与学信网本人学信档案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录取资格。 2. 因用人单位在现场签约时可能调整用人计划,凡满足“二、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先申请报名,最终签约情况以现场实际签约为准。 (二)学校推荐 各学院须严格按“二、报名条件”审核学生资格,同时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各学院资格审核工作须于9月16日11:00前完成,并将学生《报名推荐表》(1份)和《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汇总表》(2份)(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9月16日15:00前送交研招办(《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lsdbs@qq.com)。 (三)签约 2015年9月19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与“硕师计划”报名学生的供需见面会(地点:学校体育馆;入场时间:8:30),按照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聘任协议书》。学生参加签约面试时需带《聘任协议书》及自荐材料等。 签约成功的学生于9月20日11:00前将本人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及签订的《聘任协议书》(2份)交至我校就业工作处,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签约不成功的学生不能录取。 (四)复试 我校对签约成功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名单于9月21日上午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考生于9月21日15:00-15:30到研招办报到并领取复试安排通知单(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教育基本理论(参考书目:(1)《教学论》,李朝辉主编;(2)班级管理,张作岭主编。均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五)录取 考生复试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复试后未录取的学生,如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在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填报统考志愿。但已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如再次报考统考研究生,则取消“硕师计划”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须于10月10日-14日登录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并按系统要求完成所有报名程序。不进行网上报名的同学不能录取。网报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填写本人签约的单位(按签约单位公章填写)。 拟录取的考生须下载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2份,学院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交至研招办(不需加盖学校公章)。 七、任教及培养 (一)到农村学校任教 2016年8月前“硕师计划”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到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放入人事档案。 (二)到培养学校学习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9年9月到我校报到,集中学习。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档案转至我校,不转户口。 学生报到时需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登记表中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不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及助学金 学费:我校“硕师计划”研究生学费总额与同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相同,共计18000元,前三年每年交3000元,第四年交9000元。 助学金:“硕师计划”研究生前三年任教期间不享受助学金,第四年返校集中学习时,如与原单位解聘且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我校,则第四年享受助学金,标准与同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 九、有关政策规定 (一)“硕师计划”研究生自2016年8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中聘为特岗教师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培养学校集中学习。如在校住宿则住宿费自行缴纳。 (三)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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