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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黔西南州安龙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内容
    安龙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通过近两年的招聘也未得到完全解决,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来访人员登记情况,特制定本引进人才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3年安龙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仅限于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来访填报安龙县登记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前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1968年5月30日以前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职位一览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不符合《职位一览表》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来访填报安龙县登记人员的联系方式通知其本人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书(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能查询确认的不予报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只有具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资格证书。
    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2013年安龙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五、考试及体检
    (一)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通知书》于2013年5月31日(星期六)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发放。
    在面试中,考生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见《2013年安龙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方案》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
    (二)体检
    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根据引进职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国家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中,考生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
    六、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必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2013年8月31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七)没有学籍档案和工作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八)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其他经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者,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一律不准调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或擅自脱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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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9: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