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信息 |
内容 |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定海区人才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3年定海区人才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211工程”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35周岁以下”为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有户籍要求的以2013年6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3年6月1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下载并填妥《定海区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所提供个人资料统一用Word形式,邮件主题名应设为“报考**岗位+姓名”,简历要有个人照片),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2013年6月15日。 2、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及咨询电话: (1)报考定海区委新闻报道组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qxcb@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0761 。 (2)报考定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企业上市办公室)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dpbfy@sina.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601505。 (3)报考定海区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qjxj@126.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054996 。 (4)报考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2043312@vip.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5090 。 (5)报考定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1402752676@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33041。 (6)报考定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cjxx@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609181。 (7)报考定海区旅游市场营销中心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tour@yeah.net ,报名咨询电话:0580-2601162。 (8)报考定海区海洋与渔业信息中心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zsdhhcb@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556965。 (9)报考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cdc0504@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8131 。 (10)报考金塘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的考生,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600093238@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8042560。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信息详见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通知)。 1、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接受资格复审者不予参加考试。 2、应聘者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携带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对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定海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2、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一)对报考职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27783 附件:1、211人才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2、2013年定海区人才招聘计划 3、2013年定海区人才招聘报名表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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