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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招聘男性城管协管员1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履行城管协管员义务。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3.通州区籍常住户口,具有高中(相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0--35周岁(即1993年1月1日—1978年1月1日间出生的),复、退军人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城管局办公室(金沙镇朝阳路19号)。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通州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退军人须提供复退证明;(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对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3.有关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按照通办发〔2009〕40号和通人〔2009〕39号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86115829、纪律监督:86115828 通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