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民兵应急分队(巡防大队)派遣招聘启事 |
内容 | 为加强惠山区应急处置和公安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武部、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公开招聘民兵应急分队(巡防大队)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15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7:00; 2、报名地点:惠山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惠山区政和大道182号); 3、联系人:过宇、周晓文; 4、联系电话:83592353、82225721。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和公安工作; 2、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性别要求:男性; 4、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退伍军人、有驾驶、计算机、文字写作等技能和有一定工作经历者优先。 5、户籍要求:无锡市户籍或者外地户籍的退伍军人取得无锡居住证的; 6、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含中专、职高)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报名时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锡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者),有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含政治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军事技能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军事技能考核。军事技能考核的项目和标准按部队制定的军事技能考核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体检: 军事技能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部队征兵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七、政治审查: 对对军事技能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录用。 八、聘用及待遇: 1、通知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与派遣手续; 2、待遇:年收入3万左右(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部分) 3、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聘用后,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含军事技能考核),当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锡市惠山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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