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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201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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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院系: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3]123号)(见附件1)和《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2]133号)(见附件2)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后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导师聘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聘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的校内外导师。
    (二)考核组织
    1、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导师的考核终审工作。
    2、各院系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各自导师的考核初审工作。
    (三)考核内容
    本次导师的聘期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个人政治思想品德情况;
    2、学术道德和学术行为规范情况;
    3、教书育人和指导研究生工作情况;
    4、科研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
    导师个人将填报的《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见附件3)或《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见附件4)提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考核初审
    院系将导师个人提交的《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或《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汇总,然后由本院系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考核初审。
    3、学校考核公示并审定
    院系将本单位考核初审后的《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或《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报送至研究生处复核并公示结果,公示完毕后提交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五)相关要求
    1、相关院系请及时通知本单位导师,并在9月1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考核初审后的《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或《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一并提交研究生处,其中纸质版材料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5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处邮箱yjsjyc@hbue.edu.cn。
    2、考核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从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关于2015年度导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原则
    1、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教书育人表现。
    2、遴选导师以研究生教育工作岗位的需求为前提,按培养方向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
    (二)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本年度导师遴选主要面向环境资源与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5个学院开展,凡符合《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要求,且专业方向与注册会计师、金融企业会计以及中小企业财务主管研究方向一致的以上5个学院教师均可参与申报。
    2、其他院系(中心)的教师如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以专业对口的原则归口以上5个学院进行申报。
    3、校外导师主要面向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由环境资源与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根据培养方向和培养要求进行推荐。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将填写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资格申报表》(见附件5)或《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见附件6)提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初审
    院系将个人提交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资格申报表》或《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汇总,然后由本院系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后推荐至学校。
    3、学校审定。研究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后提请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发文聘任。研究生处将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聘任。
    (四)相关要求
    1、相关院系请及时通知教师个人和校外专家,并在9月1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初审后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资格申报表》或《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和《2015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一并提交研究生处,其中纸质版材料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5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处邮箱yjsjyc@hbue.edu.cn。
    2、遴选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请相关院系认真组织此次导师考核和遴选,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组织开展工作。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4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岗位履职考核表》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资格申报表》
    附件6:《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
    附件7:《2015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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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doc》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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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2: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