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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纪(工)委(监察局)管理类中级雇员招聘工作已完成,根据《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纪(工)委(监察局)管理类中级雇员招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一系列招聘程序,按照成绩综合排名和体检、考察结果,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9日 二、拟录用人员:于海建。 三、其他事项:对公示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来信(以寄出邮戳为准)、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纪(工)委(监察局)反映。如果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的,请写明或讲清事实依据及有关线索。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用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82118052、82113692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栋306室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纪(工)委(监察局) 2013-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