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巫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县机构编制人事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共遴选5名(详见附件)。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遴选到专技岗位的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除外)。 2. 遴选到文秘和管理岗位的范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表现好。 2.符合岗位遴选条件(详见附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遴选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得报考。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遴选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 6月9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 5.审查合格人员于2013年6月14日下午 (14:3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100分,专业科目100分,共200分。 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采取闭卷合堂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2.面试 按拟遴选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调动。 公示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五、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巫山县公开遴选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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