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了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人社[2012]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师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山府办会议纪要[2013]3号),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6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应、往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幼儿师范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连山户籍。 1、年龄18-32周岁(1980年6月21日-199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2、在本县连续从事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10年以上、并且现在仍然从事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的年龄在32-40周岁(1972年6月21日-1980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年龄在18-32周岁的招聘岗位和人数: 1.福堂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名; 2.小三江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名; 3.太保镇中心幼儿园教师3名; 4.永和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名。 (二)年龄在32-40周岁的招聘岗位和人数: 1.福堂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名; 2.小三江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名; 3.太保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带齐所需有关资料。 (二)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地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连山吉田镇沿江中路)。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班时间。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教),笔试试题由专家命题,主要考试内容是学前教育综合能力知识,面试(试教)内容另行确定;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3年7月5日下午15:00—17:00 笔试成绩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然后确定面试(试教)人员,确定面试(试教)人员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面试(试教)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六、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按每个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码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数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公示。 (二)体检时间另行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天;填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招聘主管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有关事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聘用与管理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报县政府批准,办理人事任用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享受国家有关规定待遇。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并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其它有关事项 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需交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咨询电话:0763-873239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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