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遵义市社会救助局/休养所/康复医院/精神病院2013年6月18日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
内容 | 市社会救助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遵义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精神病院、务川精神病院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救助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遵义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精神病院、务川精神病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名(原计划9名,因社会福利院02职位报名人数不够比例取消),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单位的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第七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单位成立了2013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开志 遵义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田 萍 遵义市民政局副局长 秦 勇 遵义市第七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杨双全 遵义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院长 王公山 遵义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李 强 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院长 关昌兵 遵义市精神病院院长 俞 强 遵义市军休中心(所)副主任(副所长) 雷 瑾 遵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田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瑾、刘士新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考面试的相关工作。 三、面试考官组成 我单位的面试工作根据招聘职位分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个组,设考官组1 个,考官7人。本单位的考官数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30%,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从专家库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临时抽签确定,并在第七纪工委的监督下采取入闱方式现场出题。 四、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具体从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3年6月18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 遵义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桃溪寺) (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13年6月18日上午8点前在遵义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领取。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 管理岗位面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内容: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及业务知识等。 七、面试程序 (一)通知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应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前,应试人员应集中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应试顺序。 (四)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候分室,公布成绩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之和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得分。 (六)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总表》。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后,交主考官向应试人员公布得分。 (七)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 《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保守秘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3119294(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社局事管科) 遵义市民政局 201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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