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6月28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29 日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3日下午17: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3年7月7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城建类和医学类。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城建类和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bz.thnet.gov.cn/renshe/)和天河人才网(www.tianherc.com)(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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