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港引航站招考引航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委决定公开招考3名引航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开招考引航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1)最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年龄、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6月9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楼五楼503室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13日(星期四)---6月14日(星期五)。(联系电话:0755-8316523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委发布的《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面试 (一)方式 引航实操。 (二)时间、地点 视天气、船期及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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