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入围考生: 按照《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有关面试的规定,根据已公示的笔试成绩排名,你已入围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2013年应聘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及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支边、扶贫等光彩事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或单位党组织部门出具的入党证明; 4、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或已缴纳的劳动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有南京市户籍要求的,需提供南京市居民户口本;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入围考生要认真对照招聘简章中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将各类证件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准备齐全。 2、凡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与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相符、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并取消面试资格。 2、入围考生须在通知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确定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在报考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达线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并在告知的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pkrsrc.gov.cn/zwdt/tztg/201306/P020130614535815369806.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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